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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將繼續播出摘自《塔木德經》中的《安息日訓》,其闡述了聖經《塔納赫》教義背後隱藏的智慧。「拉比教導說:有一位異教徒來到沙麥面前說:你有多少妥拉(律法)?沙麥回答說:兩部,即成文律法和口頭律法。異教徒說:我相信你的成文律法,但不相信你的口頭律法。說服我吧,條件是,你只教我成文的律法。沙麥斥責了他,辱罵著把他打發走了。他去找希勒爾,而希勒爾很有禮貌地接待了他。第一天,他教他:研讀、理解、方法和入門。第二天,希勒爾改變了以上的順序。異教徒說:昨天,你不是這樣教我的。希勒爾回答說:你看看,你必須依靠我,所以在口頭律法方面,你也必須依靠我。還有這樣一個故事,一位異教徒找到沙麥,並要求沙麥說服他,且只要他能獨腳站立,就可教他律法,沙麥用手中的尺將他趕了出去。異教徒去找希勒爾。希勒爾對他說: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這就是《妥拉經》精髓。其餘的只是注釋;你去學吧。就這樣,希勒爾說服了他。[…]拉比教導說:如果一個人生病了,瀕臨死亡,他被告知要懺悔,因為所有被判死刑的人都被告知要懺悔。如果他走到街道上,他應該想像自己受一名官員監管。如果他頭痛,應該想像自己被扣上鐐銬。如果他臥病在床,就應該覺得自己被推上絞刑台受審判。因為任何在絞刑台受審者,若他有一位偉大辯護者,他就會得救,如果他沒有辯護人,他就無法得救。這些就是此人的辯護者:懺悔和善行。如果有九百九十九人投票贊成懲罰他,而有一人支持他,他就得救了。如經所言:(約伯記第卅三章第廿三節)如果有一位使者,千中選一的詮釋者,向人顯明他的正直;然後祂就對他施恩,並說:釋放他免除下降至地獄。[…]人不可帶劍、弓、盾、矛、槍出去。如果他真的帶這些出去,他就有罪,必須獻上贖罪祭。拉比埃萊亞澤說:這些只是他的裝飾品,但聖人們說,這些是對他的恥辱。因為經上說:(以賽亞書第二章四節)他們必將刀打成犁頭,將矛打成犁耙。國與國之間不再舉刀相向,他們也不再學習戰爭。[…]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