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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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我們繼續閱讀《聖治》的第六章,作者伊曼紐‧史威登堡(素食者),其中探討了我們內在與外在自我中擁有天堂之愛的重要性。第六章,這是聖治的一條法則,人必須靠自己除去外在人中的邪惡,並視其為罪,唯有如此,主才能除去內在人中的邪惡,同時也除去外在人中的邪惡。「有時,人思想的外在看上去與其內在具有不同的性質。這是因為生命之愛和圍繞它的內在事物,在其下安置了一個副手,稱為『對方法的愛』,並委託它留心察看,確保來自其欲望的東西不致顯露。因此,這副手出於它長官,即生命之愛的狡詐,說話與行動都依照王國法律、理性的道德要求和教會的靈性要求,它做得如此狡猾巧妙,以至於也沒有人看出他們實際上並不像他們所說與所行的那樣,最終連這些偽裝者自己也幾乎分辨不出來。所有偽君子皆是如此。[…]對那些沐於天堂之愛的人,無論是思想的內在與外在,或是人的內在與外在,在他們說話時皆合而為一,他們覺察不到任何差別。他們的生命之愛,連同其中對良善的情感,以及由此而來對真理的領悟,就如同一個靈魂存在於他們所思、所言、所行之中。[…]由於欲望及其狡詐構成惡人的內在思想,這些欲望的快樂及其詭計構成他們的外在思想,後者與前者連結在一起,如同一體,因此可以推知,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惡未被移走,內在人就無法從惡欲中淨化。[…]唯有人參與配合,主才能除去外在人中的邪惡。所有基督教教會都接受的教義要點是:在領受聖餐前,人應當自我省察,看見並承認自己的罪,要藉著停止並棄絕邪惡,而悔改,因為這些邪惡來自魔鬼; 否則,他的罪不會被赦免,他必受咒詛。[…]」











